关于申报和评选“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荣誉称号的通知
2013/06/06
[医协呼吸发(2013)第2号]
各省市呼吸医师负责人、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基层工作委员会常委:为了宣传我国广大基层呼吸专科医师的职业形象,提高基层呼吸专科医师的职业素养,经基层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我会拟开展第一届“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荣誉称号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立
“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是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及基层工作委员会针对基层呼吸专科医师设立的行业荣誉。荣誉称号的评选遵循参选条件及程序,荣誉称号的授予在年度的”中国呼吸医师论坛”上举行,由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杯以及物质奖励。
二、参评条件
1、工作单位为二级及二级以下基层医院, 候选人须遵守《执业医师法》及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不以医谋私,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连续在基层医院呼吸临床一线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从事呼吸专业工作的医师可报名参评“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
3、医德高尚,有奉献精神,热爱呼吸病学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热情为病人服务,深受当地群众及业内同行好评,在救死扶伤、职业道德方面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成为广大基层呼吸医师学习的榜样。
4、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在医疗、教研等方面有较大贡献,受到当地同行认可者;或长期在边远、艰苦环境从事呼吸临床一线工作,默默为当地病人服务,切实解决病人疾苦,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业绩突出者。
三、评选程序
组织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评选的组织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对象进行评选。具体评选程序为:
1、推荐:各省市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应依据参评条件,在充分考察、广泛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做好参评者的推荐工作,每个省市可推荐“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候选人1名。参评者必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在推荐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2、初评:初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在各地推荐的参评者中初选”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候选人,提交终评审委员会。
3、公示:组织委员会将候选人的个人事迹材料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电话、传真、E-mail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全社会及时公布。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反馈情况确定”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候选人。
4、终评:组织委员会将组织全国性的终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以现场或网络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对“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第一届“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人选。
5、颁奖:2013年8月23日在 厦门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呼吸医师论坛上将举行首届“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颁奖典礼”。
四、工作要求
1、本届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国基层呼吸医师事业成绩、弘扬救死扶伤行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上报的参评对象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事迹突出,所有重要材料须出示相应证明复印件。
3、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优秀基层呼吸医师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行业精神。促进基层呼吸学科建设,构建新型的医患关系,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报名参选应得到所在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或医学会的同意及推荐。请参选人将推荐表(单位盖章)、2000~3000字个人事迹介绍(医德医风、工作实绩、医疗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及相应证明复印件、量化评分表、1张2寸彩色照片等有关材料,于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特快专递传至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办公室(联络处), 推荐表、个人事迹介绍、量化评分表及照片电子版需同时发送E-mail。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中日友好医院呼吸内科 邮 编:100029
电 话: 15210061186 传 真: 010-64200588
Email: cacpzym @163.com
联系人:张永明
附件(点击下载):
1、第一届“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候选人推荐表
2、第一届“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综合材料列表
3、第一届“中国优秀基层呼吸医师”综合量化自我评分表
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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