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组织2014《中国烟草健康警示》:烟盒上的警告远远不够
2014/05/1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00016 周俊豪
报告指出,中国未能履行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十一条,关于对烟草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做出的规定。报告呼吁政策制定者加快在烟草产品的包装上实现图像警示,并在中国国家烟草控制计划中设定相应的公共教育目标。报告强调了ITC项目从其他国家和地区使用大幅图形警示收集到的重要国际证据:大幅图形警示显著提高烟盒警示标识的有效性,增强人们对卷烟风险的了解、认识和认知。导致吸烟者有更大的动力戒烟,打击非吸烟者开始吸烟的积极性。报告认为,如果中国在烟盒上使用大幅图形健康警示,将提高人们对吸烟危害的认识,有助于降低吸烟率,从而拯救生命。
“吸烟相关非传染性疾病对中国人的健康和生命构成严重威胁,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沉重负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梁晓峰说。目前,中国超过10亿的成年人中有28%吸烟,据估计,每年有超出100万中国人死于烟草相关性疾病。据世卫组织统计,中国一名普通吸烟者平均每天吸15至17支烟。这意味着,仅通过从烟盒取支烟的动作,他每年便有6200多次机会看到健康警示。因此,使用烟盒警示是警告吸烟者吸烟的危害和鼓励吸烟者戒烟的一个极为有效的方式,并且几乎不需要投入财政资源。
强化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使更多的人认识到烟草的危害,远离烟草,是对公众知情权和健康权的尊重,也是世界控烟的潮流。《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呼吁使用覆盖烟盒面积50%或以上的警示标识。2005年,中国批准了该《公约》并于2006年生效。
我国目前的现状是,“吸烟有害健康”,是烟草广告和烟盒上很不起眼的警示语。出于利益的考量,我国烟草业在推进警示语建设方面往往采取消极态度。由于我国烟民数量世界第一,烟草市场巨大,利税丰厚,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聚宝盆。如果包装出现巨大改变,会导致烟草消费减少、市场萎缩、利税减少,这是烟企甚至地方政府不愿看到的。再加上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我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是烟草专卖局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局联合发布的,这样集管理与经营于一身,很难不为利益所缚,直接影响着相关警示的设计与应用推广。2008年世卫组织就颁给我国一个“宁要漂亮的烟盒,不要公民的健康”——“烟灰缸奖”,特此“讽刺”我国烟盒上所印的名山大川。此外,烟企采取双重标准,销售到澳大利亚、新加坡、欧盟、甚至香港的产品却都遵循了世卫组织的包装要求。
图解:每天面对烂嘴坏牙、烂肺等“触目惊心”的图片警示,想不恶心都难。

(综合、整理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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